第四十一章两脚羊
再行几里路,渐闻人沸声。
军列逼近小镇,沈斯年叫🁥🇺停队🚙📯伍,带几人去🕳🍩镇中添粮草。
一入市场🌵🃠,沈斯年骇得🅶心神俱颤,连同一🞴起的士兵连连后退。
市场架勾上挂着大小不一的人体四肢🞸😸,肉板上的屠夫毫无表情的劈着一条人肉大腿,游走在市场的买客犹如行♻尸走肉,丝毫没有在🄵🁾意手中提的人肉。
沈斯年撑不住,去到一旁干呕。
普世从腰🌵🃠包取一颗薄荷糖莲子,塞到沈斯年嘴中。
沈斯🅭年缓了许久,还是恶心:“为何要🟇🛄贩卖人肉,简直罪不可恕!”
“饥荒年代,这种人肉市场很正常,贩卖的人肉统称两脚🚷😂⚎羊,你看那牌子上都细写了。”普世把沈斯年的脑袋掰向肉市场。
沈斯年强忍恶意,细看过去,牌子上的肉分了几个等🖖💪级,有不一样的价格。🛑
“这饶把火呢是指老瘦男子的肉,比较🟇🛄老不好煮,价格低很多。不羡羊指年轻妇女的肉,比羊肉还鲜美,价格稍高。要说最上乘最嫩的,是小孩的肉,因为能把骨头和肉一起煮烂吃,所以🚙📷叫做和骨烂。[1]”
沈斯年咽🌵🃠了口唾沫,听普世解释一番后,竟然能接受了。
“这离始安还有些距👖🈺离,百姓已经同类相食,柴桑的局势不容乐观。”沈斯年逐渐瞧清柴桑统治,他去年还嘲笑扶风新政是食人血馒头,身为柴桑公子竟才看到真正的人🐾🅛肉🞟市场。
“不是都说柴桑🜡🃫富庶百姓安逸吗?怎🞸😸么会这样!”卢鸿志比沈斯年还受惊,🛑满脸疑惑满脸失望的问。
沈斯年无法与他解释,对于前路,他🞸😸🞸😸们两个都还是孩子。
普世不同,他从血路里躺过来,早就司空见惯:“安🖖💪逸只是给你们听得,看柴桑城内的奢靡与散漫,百姓怎能好过。”
“不是的,我卢家在柴桑🁥🇺守了几🐼代,不会放手百姓不管!”卢鸿志过于激动。
一个孩子初入世俗,难免受打击。
“今时不同以往,柴桑已经腐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