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阅小说>玄幻>哈昂~哈昂够了太多了霸总 > 三章 、好好醉一场
    为什么都说莳闇的晋级很简单?

    因为他的本命就是——

    遇到无法消灭之人、难以破坏之物,只要对方非是遥不可及,他就能临阵突破,把力🌁🟚🝬量提到势均力敌!

    毁灭远远比控制容易,不讲究过程、不计较后果。因此🄲🁠🇏,😈⛀🗔常人倾尽一生也迈不过去的天堑,他直接无视!

    只可惜,莳闇想进行此般不合逻辑🆛🐍的晋级,仅限于暴走状态下。

    这也是为什么,历史上数🂃位叱咤风云的“灭绝”能力者,年纪轻轻就迈入🛄🙸🏋了八级。在浑浑噩噩之中掀起血雨腥风,身边的人根本数不清换了多少批,最终,他们无一例外地成为了🞚🔩莅临人间的魔主。

    万物众生,一面恐惧🛎🛐到骨子里,向其俯首跪拜;一面崇拜他们的力量,对其趋😑🀭之若鹜。

    在能力者的世界中,后者的吸引力远远胜过前者。所以人们毅然选择披上彼岸花瓣织成的红盖头,献出三魂☙⛞六魄,只为🗼♚留在毁灭之人的身边,得到一瞬的临幸。

    他们自然来者🀸🁠🇉不拒,随手挥出狂暴的毁灭之力,借着氤氲紫气,看虔诚的崇拜者消散其中,肆意把玩他们上供的命格。

    是啊,本该的事、与生俱来的力量——

    他们选择顺其自然,无人敢阻。

    他们享受毁形灭性,天命如此。

    生而为尊,何错之有?

    可是,哪怕世界都承认他们的存在……

    莳闇偏偏不要!打死都不妥协!

    他是如此厌恶强得人格尽失,🊁🍘活着🆛🐍的乐趣仅剩下屠🚈戮!

    为此,他养出让人退避三舍的气场,插科打诨、喜怒无常,吓跑🅕🆘别人成了家常便饭。

    为此,他宁可成为旁人眼中的怪物,独来独往、固🚈步自封,孤家寡人地活🛄🙸🏋在高塔尖。

    交朋友这种小事,是奢望,更是妄想。喜欢🝡🌯一个人的情绪,稍有躁动就被他扼杀在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