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比武的,就是那位……洛萨骑士吗?”
距离军营区不远的二层箭塔顶上,一位穿着蓝色镶金贵族长袍的男子,伸手指了指欢腾的竞技场,轻声问道。
以海洋贸易为国本的帕斯公国,蓝色是最受欢迎的颜色。
金色,在炆代是象征太阳的颜色,也是象征尊贵的颜色。
在帕斯公国,能够同时身穿这两种颜色的,只有三人。
大公,大公夫人,大公继承者。
站在箭塔上的这位,正是帕斯公国之主,当代大公赛卢迦戈。
“是的,洛萨骑士才智出众、勇武过人,曾经带着十来个人,从五十多名海盗的手中救下莫斯塔莉。
他一向很喜欢这种能够和他人比武较技的场合,在此之前,已经拿过三次竞技冠军。
这次是因为他的领地离得太远,来得迟了些。
否则,前几天就能看到他的身影了”
一旁的奥斯塔德伯爵笑容满面地回答到,言谈中多有溢美之词。
虽然对洛萨现在的立场有些忧心。
但作为一个势力的老大,在这种场合下,他还是选择了为自己的下属撑腰。
“嗯,”大公轻轻点了点头,“他的事迹我大都听说过,确实是一位勇士。
也是,能够立下这份奇功,自然不会是投机取巧之徒。”
对此,伯爵只是笑笑,没有接话。
‘奇功’,这是公国其他贵族,对洛萨在战争中的贡献,相对统一的认识。
之所以会是这样一个不上不下、无关紧要的评价,与公国对野蛮人的态度脱不了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