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阅小说>都市>我就是那只熊猫 > 第二十三章
    “我总觉这次出门,要发生点什么。”

    孟荷换鞋的时候听到一旁的弟弟说了这么一句,气得她险些抄起鞋柜里只剩观赏用处的拖鞋抽他脸上。

    但也就因为这么一句话,她立刻将自己带了点跟的鞋子换成了一双平底鞋,之后又深思熟虑了一番后,她默默地脱下了平底鞋改换成运动鞋。

    因为不得不承认自家弟弟预知预感的天赋,比起自己属于女人的第一直觉还要准上不少,他要是说会发生点什么,那十有八九真就会发生点啥。

    孟浪想了想,转身回屋给自己姐姐拿了个防狼电击棒,通常鬼魂邪物畏惧阳火又或者说丙火,因此每逢雷雨天气邪祟都甚少出来吓人,正是因为他们畏惧雷电的威力。

    所以面对普通的鬼魂,一只防狼电击棒其实已经足够了。

    孟荷看了那只电击棒一眼,默默地往厨房走去,“那顺便再带点艾草吧,到时候真遇到了啥还能熏一熏。”

    如果今天孟浪没说这一句,他们估计去趟荣光大厦还能顺便吃顿饭回来,现在不吃挂落就谢天谢地了。

    竹珩有些好奇地看着两个人忙前忙后好一会,他转头看向吕辞卿问道:“为什么他们就那么笃定是鬼,万一是妖怪呢?”

    “比起魂体的邪祟,他们更加擅长处理妖物。”吕辞卿很安静地坐在一张矮板凳上剥松子,即便坐得比较矮,他的腰板也仍旧挺得很直。

    竹珩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他勾唇笑了笑,“也是,如今灵力稀薄到这般,能碰上的妖怪多半也没什么能耐……大多都是我这般成不了气候的小妖怪。”

    吕辞卿:“………………”要都是你这样的“小”妖怪,那这人间还能叫人间吗,早让一群妖怪全都霍霍了。

    万丰雪听到竹珩的这句话,震撼地一只手掌让毛衣针扎了一下,疼得他连忙缩回了一只手,又变换出了另一只手继续打毛线。

    像他们所长妖力如此骇人的妖怪,他活了将近四百年,也就只见过这么一位罢了。

    虽然他嘴上喜欢在这些人面前自称小妖,但真要将他放在妖族里跟其他妖怪比,那还真就不一定能找出几个比他能耐的。

    “说起来,灵圣当年划破天空还是失算了些啊,这要是那口子划的大一点,如今凡间的灵起也不至于稀罕成这样。”沉香打完一局游戏后,盘腿坐在地毯上。

    他闭上了自己的眼睛,深深地吐出了一口浊气,随后开始认真地做起眼保健操。

    敖望闻言轻笑了声,他摇了摇头回道:“小生倒不这么认为,无论当年灵圣前辈划下的口子有多大,恐怕到了如今凡间的灵力依旧会是这么稀薄。因为人族本就是富有野心的种族,灵力越多踏入修真的人也会越多,无非是早年些多出了些能人罢了。”

    竹珩听到这话,饶有趣味地扬了一下嘴角,他的想法跟敖望也有几分相似,当初那道天痕就算再大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