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凯有些好笑地看着她,“你在说什么呢?我可跟在总裁身边四年了,怎么可能不知道?”
“有句古话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騃童钝夫,不辨菽麦”
庞凯是伦敦商学院的高材生,怎么可能连这句话都不懂:它的本意是愚昧笨拙的人,连麦子和豆子都分不清,用在这儿是指……他太笨,根本不知道总裁的喜好和厌恶?!
叶羡说完,顺势看了他一眼,眼里闪过轻蔑、嘲笑,甚至一丝丝同情。
“叶羡,我跟你说少在这里冷嘲热讽的,激将法对我没用!”
叶羡扯了扯嘴角,“什么激将法啊?就算激你你也说不出来,刚才我还想不通,就你这样的人,怎么能在总裁身边呆四年之久,现在我明白了。”
“……明白什么?”
庞凯有些紧张地看着她,心里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
“因为像你这样的人,总裁放在身边很放心,一般大佬都不喜欢被人洞察心思,而且笨的人比较忠诚,嘴巴还硬。”
“我笨?哈哈哈,这可是我今年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我可是以第一名成绩从伦敦商学院毕业的!”
叶羡:“看吧,说你嘴硬你还不承认。”
“你……”
看着刚才还满眼崇拜,朝他漫天花里胡哨彩虹屁的人,现在把讽刺都裸地写在脸上,又是骂他‘騃童钝夫,不辨菽麦’,又是说他又蠢又嘴硬,庞凯气得不行,决定不再理她。
果然演员的嘴,骗人的鬼!
可叶羡仍在一旁煽风点火,“哎呀,别生气啊凯哥,我只不过是说了句实话而已,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自己的傻,承认自己的笨……”
“总裁的喜好可多了,譬如很喜欢喝茶和欣赏茶艺!”
欣赏茶艺?
叶羡愣住了,有吗?
那上次她在体育馆展示茶艺,总裁为什么没什么反应?反应还没上官云礼大,难道是她茶艺不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