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阅小说>玄幻>散场后11H言禾 > 第二十五章-就一眼
    一阵南风呼啸而过,⛍🙌🉁草原上伫立的大纛猎猎作响。

    巫勒部的台吉、被送往盛国的诺颜质子阿祀尔用那双并不白皙👡却也👳🌽🄡并不粗糙的双手勒住了马缰绳。

    阿祀尔在八岁的时候就被送到了盛国的国都,成为了寄人篱下的质子,他本以为👜🉭自己一生都不会再有机会回到寥廓的草原,他本以为自己会逐渐淡忘关于故乡的一切……

    但随着他扫视过巫勒那绣着云朵图案的大纛时,所有尘封的记忆都如野草疯长一般重新浮现,而他也怀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兴奋感将实😮现⚯🔷久久地停留在云朵大纛之上。

    “少主👮🌍♜人。”一队骑兵从阿祀尔的对面赶来,🁊🄊🟆疾驰如飞,最后停在了风尘仆仆的阿祀尔面前,为首的中年男子披着绣云朵的披风,头戴一顶雪🄔白的毡帽,他恭恭敬敬地呼唤着年轻的阿祀尔。

    阿祀尔看着眼前的中年👪男子🈣⛲🞔,只觉得十分亲切眼熟,但时隔多年过去,却又不敢相认:“你是……兴哥叔叔?”

    兴哥的名字🁟🇃🕷也未必是这两个汉字,他的辈分也的确当得起阿祀尔🕒🉃的叔叔辈,但人家名字的发音就是这么发的。

    兴哥怔了怔,显然他也没有想到阿祀尔可以将他认出来,但这个结果令他大喜过望,他点了点头,语气慈祥却又不失尊敬和喜悦:“是的,当年就是由我负责护送您去往盛国的都🌉☺城。🌫🂃🌃”

    兴哥是巫勒部最强壮的勇士之一,因为其精湛的骑射术与无可撼动的🃢🙞🋢忠诚被巫勒部诺颜任命为自己的卫队长,😒🀶赐予了白云披风,而当年负责护送阿祀尔安全抵达京城的人也是兴哥。🐐

    事实上,阿祀🌧🁢尔可以认出这位卫队长😖🁘🆇也实属情理之中,毕竟兴哥作为一个成年人,虽然年龄增长了十四岁,但相貌的变化并不是很大,充其量也就是皮肤上多了很多岁月的沟壑。反倒是阿祀尔——他在离开巫勒部时只有八岁,身形也算是比较瘦弱的,但这些年过去不但成长的膘肥体壮,就连气质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如果把他现在这身胡部人的装扮换成盛国的布衣长衫头冠,说是盛国人也没有什么问题。

    兴哥边引领着阿祀尔的“返乡团”融入自己的骑兵卫队,边闲聊道:“做事要讲究个有始有终,当年是我送你到盛国的,本来也应当是我去接你回来,但无奈诺颜大人🝉🉘在前些日子亲自在饮马河战场与高勒部大战,我也是分身乏术。”

    虽然胡👮🌍♜部语中鲜有“成语”的概念,但巫勒部是与盛国接壤面积最大的部族,兴哥也曾经作为使者和卫士护送阿祀尔入京,对盛国语也算是略懂,便说出来一个差不多的概念。

    阿祀尔点了点头,但两条眉毛仍然虬结在一起:“我父🎠💣亲传🝻🐗⛦信来说身体有恙……是否和战🋪事有关?”

    说到此处,兴哥一下子变得神情黯🊰淡,语气忧愁:“说来是我们🕒🉃卫队的失职,我们没有保护好诺颜大人,导致他被箭矢射中了大腿,至今还在休养之中。”

    可能有人会对🌧🁢此感到疑惑,魏溃被人一刀攮进了肚子也不过是休息了十天,皮外伤更是包扎🋅🖺🗩之后当天就猛喝大酒,怎么胡部的诺颜却只是被箭支射中大腿就足足休养几🝉🉘个月呢?

    这玩意儿,首先跟个人的体质不同有关,魏溃的体魄本就极为强悍,自愈能力远超常人,更别说他一身外功已是炉火纯青🔛🁓🅓,况且以他的年岁来说体能还处在巅峰期。有此诸多因素相加,当然好似铜铸铁打一般;而巫勒诺颜的年事已高,六十高龄已经算得上是高寿了,辉煌早已不在,休养数月也就不足为奇了。

    实际上,如果得不到及时救治的话,就算是射🁊🄊🟆在屁股上的箭都有可能轻易要🖒💇了人的命。

    虽然父亲现在还卧病在床,但在得🊰知了至少性命无🍤虞之后,阿祀尔还是松了一口气,情绪也没有那么低沉,还顺便开导着把责任全揽在自🏦🜙🂧己身上的兴哥。

    既然已经看到了象征着巫勒部的纛旗,那么说明离巫勒的金帐也不远了。尽管离开巫勒多年,但阿祀尔倒是并不为这陌生的景色感到意外——胡部与獦狚的生活方式相仿,皆是以游牧游猎为生的民族,按时节气候来说一年通常都在春秋两季进行迁徙,寻找更宜居的地理位置。阿祀尔当然不会忘记游牧民🞦🖘族的传统,也并不觉得诧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