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是,最终三家企业都进入了工程实施阶段,即制造原形🔖🀨⚹机☕⚵,参加由空🜸军组织的对比试飞。
到二⛅😂⚌零四九年底,空军公🖲🖧布了对比试飞结果。
让外界大跌眼镜的是,空军放弃了西飞集团与南飞集🎭团,选择与中飞🙴集团签署了工程制造合同。
当时,空军只提出了一个理由:中飞集团的成本控制做得🍃🅜最为出色。
中飞集团的设计方案也是飞翼升力体结构,即整架飞机就是一副巨大的机翼,发动机等所有设备都安放在飞翼中。这种设计方案的最大特点是隐身性能突出,而且巡航飞行时的升阻比最优,能够最大限度的提高航程,并且灵活部署弹舱,提高了任务弹性。缺点也同样突出,即最大飞行速度只勉强达到了空军提出的要求,即便使用推力更大的发动机,提升幅度也非常有限🅐。
当然,关键还是成本。
中飞提🂼🔆⚁出的合同标准极有吸引力,即采购单价为二十四亿元,仅相当于h-30的百分之六十,装🝔🔕备二十五年的维护成本为十八亿元,仅为h-30的百分之四十。虽然地勤设备的通用化率只有百分之三十,但是中飞同意回购h-30的部分地🞢勤设备,即空军仍然只需要按照更换四成地勤设备的标准支付费用。
对空军来说,这绝对是挡不住的诱惑。
要知道,中飞方案要比西飞🕏与南飞方案便宜百🄅🞘🔟分之四十以上!
按照这个标准,在采购与装备费用相当的情☭🂧👏况下,空军可以多采购六成,机群的总体打击能力能够提💶🖚高四成以上。
当然,如果扩大采购规模,采购价格还能进一步降🀴低。
在世界大战中,这肯定是具有决🕙🍉定性影响的重要🄖♉🆣因素。
要知道,在世界大战中,没有一架轰炸机能够达到设计寿命,而采购价😬🄛格低廉的轰炸机才具有大规模装备的基础。
后来证明,空军的这个选择没有错。
这种后来被赋予h-40编号的新式轰炸机在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就生产了四百架,在中国完成了战争动员,并且🈝⚸🖉授权其他飞机制造厂参与生产之后,h-40的月产量达到了惊人的八百架。要知道,即便在同等的情况下,h-30的月产量也很难突破两百架,而美国同期发展的新式轰炸机在战争期间的月产量只有三百架左右。
巨大的产量,足以弥补性能上的不足。
事实上,在大规模战争中,特别是在世界大战中,🀴规模往往比性能更加重要,易于生产与维护的武器装备,才是最好的武器装备。更重要的是,国家进入战争状态后,首先考虑的也是武器装备的产量。比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与英国都已掌握喷气式发动机,有能力制造喷气式战斗机,但是美国与英国都没有用喷气式战斗机取代活塞战斗机,因为喷气式战斗机在当时还不具备大规模量产能力,而批量🄾🃉生产的大批活塞战斗机,♉🆢👋足以凭借数量优势击败对手。
当然,大规模量产h-40,🗈也与中国🌎空军的战术思想有关。
在中国经历的几场大规模战争中,都是战术航空兵打头阵,在夺取了制空权、至少掌握了空中优势之后,再出动轰炸机扩大打击🌈☬🂡范围。如此一来,轰炸机上阵的时候,基本上不会遇到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