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阅小说>玄幻>两个奶头被吃得又翘又硬怎么办 > 第12章 这可是我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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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的花还不多;且把这一树嫩黄的新叶/当作花看罢☾。📩🝡🌭”

    这便是胡适的那首著名的《小诗》。短短的三句似乎是信手拈来,却揭示了一个隽永的哲理性问题:或许,这应该是在春意萌动的时节。这样的时节“🖃开得花还不多”,有些许初放的小花寂寞地开在树上。但在一个开风气的时代,先驱者的努力,即使还不成熟,也有其自身独特🙊🈰的价值和意义。

    接下来,诗人笔锋突然一转:“且把这一树嫩黄的新叶/当作花看吧”,则是在警示中包容了极为丰富的思想内涵和深刻的哲理。面对新生事物,总有人🝢🌷🃲因为看不到鲜花盛开的烂漫景象而焦灼、甚至灰心。殊不知:今天的“嫩黄”就是明天的“翠绿”,今天的“新叶”就是明天的“粗枝”,而鲜花盛开的时节必然到来。更何况任何新生事物,都要经过一个从不成熟到相对成熟,乃至完全成熟的过程。这是新生任何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这里,“且把”二字,既是贯通上下,又显示了诗人的豁达、从容🍧🊛和对未来的自信与期望。

    “我从山中来,带来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开花好。一日望三回,望🂷📛🛤到🍗🈊花时过;急坏看花人,苞也无一人。眼见秋天到,移花供在家;明年春风回,祝汝满盆花!”

    这是胡适的一首诗《希望》。用通🍧🊚俗易懂的词句表达情感,给人一种淳朴、干净的感觉,而且朗朗上口,下至孩童上至🋴老翁,都能理解♚🉀诗的含义,丝毫不让读者感到晦涩。整首诗让人感觉朴实无华,体现作者的一种淡薄、冲淡的品质。

    这首宛美的诗句,长上音乐的翅膀后,差不多无🜴🆔🏕人不晓。只是,可能很多人不知🃳,歌词出于胡适之笔。

    胡适一生留下很多诗作,较为出名的除了上边提到的《小诗》和《??希望》外,还有《蝴蝶》《??湖上》《??梦与诗》《?🛿⚦?老鸦》《??三溪路上大雪里一个红叶》《?🈿🄈?🂡四月二十五夜》《一颗遭劫的星》??《一念》《??十一月二十四夜》《??秘魔崖》《月夜》《??也是微云??》等等。

    胡🗸适应⛏🙛该是在中国公学学习期间,开始学🞶😨写诗。

    有说,胡适有一个好朋友叫朱经农,诗写得极好。此人是新公学的主持者之一。朱经农有诗人气质,因学校经费不足忧愁过度而神经🗚🜉竟有些错乱,一次竟然独自跑到徐家汇一条小河🂡边跳下去,幸亏被路人救起,才没有丧命。

    胡适是受朱经农的影响,对诗歌发生了😠🂱兴趣。

    但也有说,胡🃫🚭🖧适学🕳🍫🋅写诗,🌼与他得脚气病有关。

    徽州人出外,到上海求学或经商谋生,往往因“水土不☾驯”,生脚气病。病时双脚肿胀,🉌🅹🋞严重的四肢不能动弹,甚至丧命。据病情看,大约是一种风湿病。胡适的父亲胡传就死在这个病上。

    胡适进中国公学不到半年,也得了脚气病。他不得不向学堂请假,回上海南市他家里开的瑞兴泰茶叶店养病。养病期间,容易无聊,便找书来消遣。他偶然找到一种古文读本,是清末桐城派最后一位散文家吴汝纶选的,其中第🎽🖧🕀四本全是古诗歌。胡适对这本古诗大感兴趣,病中每天读几首,觉得比小时候读的那些律诗有味得多,又不必死讲对仗,自由多了。于是,他饶有兴味地背诵起来,《木兰辞》,《饮马长城窟行》,《古诗十九首》……一直读到陶渊明、杜甫,觉得又发现了一个新世界。自己便也学着做起诗来。

    胡适自己说:“有一天,我回学堂去,路过《竞业旬报》社,我进去看傅君剑,他说不久就要回湖南去了。我回到了宿舍,写了一首送别诗,自己带给君剑,问他像不像诗。这诗我记不得了,只记得开端是“我以何因缘,得交傅君剑”。君剑很夸奖我的送别诗,但我终有点不自信。过了一天,他送了一首《留别适之即和赠别之作》来,用日本卷笺写好,我打开一看,真吓了一跳,他诗中有“天下英雄君与我,文章知己友兼师”两句,在我这刚满15岁的小孩子的眼里,这真是受宠若惊了!难道他是说谎话哄小孩子吗?我忍不住这样想。君剑这🃿🝦🍗幅诗笺,我赶快藏了,不敢给人看。然而他这两句鼓励小孩子的话可害苦我了!从此以后,我就发愤读诗、写诗,想要做个诗人了。”

    无论如何,胡适这时候🏶开始学写诗,而且像着了魔。回到学校上课,先生在黑板上写代数的算式,他🜾🇲却在代数教本底下翻《诗韵合璧》,练习本☌上写的也不是算式,而是诗!

    第二年19075月间,胡适的脚气病又发了,双脚肿得比先前狠。根据徽🍗🈊州人的经验,必须赶紧回家乡,只要走到钱塘🊝👓江的上游,脚肿便会渐渐消去。胡适回绩溪上庄的老家养病,住了两个多月。他的族叔兼好友🄸胡近仁,也喜欢作诗,二人常常讨论切磋,互相唱答。

    那时,胡适又喜欢上了白居易,写了一首白🛙氏风格的诗《弃父行》。

    写的是族中某“🋏弃父之人”🁟🇂🕯的真实故🁵🊉🎡事,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