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宣战
从军事上讲,美军的突然袭击取得了了不起的胜利,甚至可以说几乎为美国奠定了胜利的基础。可是从🝪政治上讲,美军在不宣而战的情况下发🍜动突然袭击,已经犯下了一个严重错误。
二十一日下午,美国国会召开了紧急会议。
商讨的议🀨⚸题不是向中国宣战,而是总统卢卡斯擅自下达作战命令,🝫是否已经违反了宪法修正案。
要知道,交战权不在总统手里,而是在国会手里。
按照美国的法律,美国总统只能直接调动陆战队执行防卫性🔹质的军事行动,任何涉及到与他国交战☈♅🅼、或者向他国🗠🝃发起进攻的军事行动,都需要由国会授权,总统只能在获得国会授权之后才能下达命令。
超越国会下达进😅⚩攻性军事命令,等于违背宪法。
在美国,违宪是非常重的罪名,就算总统有司法赦免权,也足以因此引咎辞职。
问题是,法律是有弹性的。
在讨论中,国会议员明显分成了两派,而争论的焦点就是:主动攻击中国海军基地是否属于进攻性质😚的军事行动。
如果结论是否定的,🎗就算总统的做法依然涉嫌违法,性质也轻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