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亮虽然有些焦急,但是嘴上还📍是答应下来,可没想到,一连等了一个半小时,对方仍旧没有出现。
苦等两个小时,对方才终于姗姗来迟。
公关人员将对方带到魏亮面前,介🗆🙚绍道:“魏先生,这位就是詹姆斯·史密斯先生。
被称作詹姆斯·🍙史密斯的,是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白人,他见到魏亮,颇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很抱歉魏先生,让你久等了,家里有点事情需要我处理。
詹姆斯·史密斯看起来颇有一些狼狈,他的头发有些凌☜乱,衬衣的第一颗扣子已经消失不见,只剩下一条短短的线头,而领带也似乎被扯开过,歪扭七八的裹在西装内。
魏亮心里有些诧异。
他觉得,像史密斯这种🇧级别的人物,在美国绝对是上流☜社会的一员,而且很可能还🔧🂿是某些顶级圈层的成员,毕竟他手中权力很大,社会地位也很高。
像这种人,都以绅士自居,所以对个人仪表非常注重,穿着打扮、行为举止都非常考究,甚至哪怕一根头发丝都不会乱,而这个詹姆斯·史密斯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落魄的保险业务🜗员。
这让魏亮推测,他应该是遇到了什么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