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都怪盛朗。他可真是招蜂引蝶的蓝颜祸水体质。以前在永安,我们都还是小孩子呢,小姑娘们都怕他,一边又要偷偷看他。”

    “你是说你自己?”林知夏朝孙明珠瞅去。

    孙明珠的脸皮很厚:“年少无知的时候,被他的脸短暂迷惑过那么一阵子罢了。说真的,他也只有脸能看,所谓的‘七世的智商换这辈子的盛世美颜’。对了,别忘了给他点烤脑花,他确实需要补一补。”

    “对很多女孩子来说,有脸就够了。”

    孙明珠好奇地凑过去:“盛朗真的有喜欢的女生了?是谁?”

    “我也不知道。”林知夏说,“连是不是我们学校的,他都不告诉我。但是去年就喜欢上人家了,还没追到手。”

    “肯定不是我们学校的。”孙明珠一口咬定,“他稍微和哪个女生多说两句话,全校立刻都传遍了。他还在追人家呢,这事肯定瞒不住的!”

    其实孙明珠这话,林知夏早就想过了。

    林知夏早就怀疑那个“心眼妹”是盛朗在队上或者体校里认识的,对方没准年纪还比他大。

    因为盛朗的魅力对同龄人或者后辈基本能通杀。也就年纪大一点的,成熟一些的,才不那么容易被他拿下。

    “连你都不知道对方是谁,那盛朗恐怕是很认真的了。”孙明珠说。

    林知夏手里的笔停了下来。

    以胸膛为中心,一股酸热的刺麻感向四肢扩散,胃沉沉地往下坠,让他觉得很不舒服。

    而这感觉他并不陌生。几乎每次提到盛朗喜欢的那个女孩时,他都会感觉到。并且一次比一次强烈。

    自己是羡慕盛朗,还是嫉妒他,林知夏都有点分不清了。他更是对自己会产生这样的情绪感到羞耻。

    最好的朋友正在体会着人生中一种美妙的感情,他口头说着祝福,其实一直在暗暗嫉妒。

    他居然是这样的人吗?

    “不过这也挺符合盛朗的个性的。”孙明珠头头是道地分析着,“盛朗是个正宗的‘狗男人’,性子野,但是也很忠诚。一旦认准了谁,基本上这辈子就定了。所以哪怕招蜂引蝶了一点,也没什么关系。”

    “是啊。”林知夏不走心地附和,“盛朗人挺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