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雷兰先生离开黎塞留邸的时候还是一个衣着整齐光鲜的体面人,回来的时候却狼狈不堪,靴子不知去向,袖子形单影只,外套上的纽扣成了孤儿,衣襟与衬衫的领口上全是血迹与泥土。
本来他不会被允许觐见国王,但路易只是在窗口站了站,就吩咐邦唐把他带上来,因为他认出那位先生正是在街角转弯处向他行礼的人。
邦唐带着几个仆人为布雷兰先生擦洗了脸和手,给他换上了干净的衣服,才把他带到国王面前。
“啊,是你,”国王说,“我看到您在街角向我行礼,这位先生,您说我雇佣了您,但我好像不记得有这件事情啊。”
布雷兰一开始还有些忐忑不安,但见路易这样亲切,他也平静了许多:“恕我无礼,陛下,”他说:“是我记错了,我不是您雇佣的,而是您的亲眷,英格兰的康沃尔公爵雇佣的,他有几个亲信留在爱尔兰,叫我给他带信过来。”
“那么您是已经完成了这份工作呢,还是没有?”
“已经完成了,陛下,”克雷兰说:“但陛下,我在距离您们不远的地方遇到了可怕的事情,不得不逃回来,寻求您的庇护。”
“这里是巴黎。”路易说:“是我的领地,这位先生,如果您确实是康沃尔公爵的忠心下属,我倒是愿意给您一些帮助的,但我可以知道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吗?”
克雷兰看了看周围,路易点点头,于是邦唐和一些仆人都退了下去,但还有六名可靠的火枪手与玛利没有离开。
“我遇见了吸血鬼,陛下。”布雷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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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布雷兰也挺不走运的,作为狼人,他奔跑的速度远超过最好的塞拉法兰西马,所以他在陆地上从来不依靠马匹——今天他准备先徒步走出巴黎,然后在森林里脱掉衣服,变成狼人,赶回港口,谁知道原先还算通畅的道路却被一辆熊熊燃烧的马车挡住了,一些国王的反对者们正在那里歇斯底里地喊叫着近似于亵渎的话,他不愿去和那些毫无理智的暴民们冲突,就转身走向一条阴暗的街巷。
而就在这条不见天日的街巷里,一个戴着宽檐帽的男人正在与一位“名姝”亲密地依偎在一起,狭窄的巷道被他们纠缠得紧紧的身躯占据了三分之二,布雷兰犹豫了一会儿,叹了口气,决定重新换一条路。
“这位先生,”没想到那位几乎被宽檐帽遮住了整张面孔的男人率先说道:“您是要经过这儿吗?”他和气地说:“哎呀,这就是我们的不对了,但愿您能宽恕我们,不过爱情到来时总是会令人盲目,不过我们现在已经睁开眼睛了,请吧请吧,我们给您让开位置,别耽误您的时间。”
布雷兰确实不想耽误更多的时间了,他要尽快赶回苏格兰,免得那些长老会的成员又开始在康沃尔公爵与护国公之间摇摆不定,他抬头看了看天色,如果动作够快,他还能赶上去往英格兰的最后一艘船,于是他向对方点了点头,表示了自己的谢意,就提步走了过去。
这种小巷子只有比街道上更肮脏,除了粪便之外,这里还有许多老鼠,以及猫狗的尸体,不知道是谁把海鱼的内脏也扔在了这儿,散发出的味儿令人作呕。
布雷兰不由得屏住了呼吸,狼人敏锐的嗅觉让他的头都快裂开了,他侧着身体,从那对男女身边走过,而就在他们错身而过的时候,布雷兰碰到了那个女人垂在身边的手——冰冷而又僵硬的手,没有一丝生机。
狼人愕然地转过头去,一张畸形的面孔在他的视野地迅速地扩大,裂开的嘴唇里伸出了尖锐的獠牙。
一个胆大妄为到白昼时分就敢出来觅食的吸血鬼,这个念头在布雷兰的脑海中一掠而过,小巷的腥臭气味麻痹了他对血腥味儿的感知,但对于那个吸血鬼来说,大概早就认出了他的真实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