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因为路易十四已经是大权在握的太阳王的关系,如果在他亲政前,或是在亲政的早几年那么做,贵族们轻则公开拒绝参加他的宴会、演出以及御前会议,重则就要改奉公爵为新王了。
“好吧,那些印第安人也可以说是高大强壮,容貌端正。”公爵说,一边思忖着是否应该拒绝那些奴隶商人的拜访,他们是来向公爵寻求庇护与支持的,他们从上一个世纪开始就在买卖黑皮肤的人,现在又打算买卖红皮肤的人,但如果国王陛下有意驱使那些印第安人,作为王弟他就要更尊重他们。
“我这样做也并不全是出于怜悯,”路易说:“虽然我的学者们还在新大陆,但我听巫师们说,新大陆可能要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富饶。”巫师们要比凡人更早地移居到新大陆,简单地说,就是他们和清教徒一样,被宗教裁判所追得无处藏身——他们的里世界都是从陆地上切割出来的,当欧罗巴的人口还不是那样稠密的时候,地图上的空白还不那么显眼,但随着人口增多,巫师们的领地一点点地被侵蚀,他们也就不得不退出了原先的领地。
他们与印第安人的关系,有些十分紧张,有些还算温和,主要看他们是否会在土地、信仰或是行事方式上冲突,所以一些巫师被印第安人们视作祭司,一些巫师却成了恶灵,邪魔……
那些被视作祭司,与印第安人相安无事的巫师们所能触及的范围也更大,在加约拉的巫师们受国王派遣,与他们见面之后,他们也和国王的巫师说了一些他们的发现——煤炭、钢铁、黄金白银……无边无际的野牛与一眼望不到边际的荒野,还有水量充沛的大河,炙热的沙漠与湿润的沼泽,现在还没人准确测量过这块大陆的面积与周长,但它很有可能胜过现在的任何一个国家——除了奥斯曼土耳其。
但就为了那些土地,就值得他们做出一些让步,何况,如今在这片土地上的殖民者——荷兰已经是强弩之末,英国也是独臂难支,至于西班牙、葡萄牙等,要么早已让出自己的份额,要么只占据了很小一块区域——现在就算是说阿美利加属于法兰西,也不会有人否认的。
如果依照查理二世,或是其他任何一个除了路易之外君主的想法,既然获得了新大陆的所有权,对那些原本居住在那里的住民,那些愚昧的,落后的,无知野蛮的印第安人,无需给予任何待遇,或者说,给野兽什么待遇,就给他们什么待遇。最好能够如同抹掉尘埃那样将印第安人从这片大陆上抹掉。
万幸的是,掌握这个新大陆的人是路易十四,他愿意将印第安人如同其他民众那样看待,只要他们愿意遵守他的律法。
“所以您才改变了注意,容许那些印第安人来凡尔赛觐见您。”
“嗯。”路易点点头,凡尔赛与巴黎的人总是愿意跟着国王的指挥棒翩翩起舞,从绍姆贝格开始,到他麾下的军官与士兵,如果只是简单地要求他们尊重、对等地看待印第安人,只怕不太容易,但如果是国王册封的爵爷,在凡尔赛宫的宴会上出现过的人,他们就不会太在乎对方皮肤的颜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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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角”与他的伙伴也是第一次在凡尔赛宫的宴会上正式露面,他们原先的衣服是不能穿的,若是穿着野牛皮外套,踏着流苏的靴子,头上插着羽毛来到宴会上,他们准会被当做一群小丑。
他们在仆从的帮助下换上了陆军上尉的军礼服,这时候的军礼服没有多少军队的成分,除了肩章领章与纽扣之外,就只有一条宽大的浅金色腰带在皇室蓝色的长外套间格外引人瞩目。他们经过的地方,免不了引起一场接着一场的窃窃私语,男士们蹙着眉头,谨慎地打量,女士们的视线中则多了一些暧昧的成分——谁让牛角,以及罗尔夫这些作为代表的印第安人都超乎常人的强壮高大呢。
毕竟在印第安人的部落里,向另一个部落派出使者,那个使者肯定是最强悍无畏的战士。
就算国王的将领们也是风度卓然,仪态出众的好人,但他们身上必然缺乏那种在凡尔赛与巴黎都十分罕见的野性。
罗尔夫与“牛角”等人居然表现的极其从容,出乎邦唐的意料,他特意派在他们身边的侍从只需要略微提点一下位置与动作,既然他们只是生客,而且很快就要离开,那么哪怕略微有点差错也没关系,但如果他们和一些第一次踏入凡尔赛的外省官员与贵族那样仓皇失措,四肢僵硬,就要殆笑大方了。
他们不知道的是,“牛角”与罗尔夫只是……无法理解。
那些会让陌生的客人战战兢兢的东西在印第安人的眼中,不比一枚纹路清晰的羽毛更美丽,也不比一座陡峭的悬崖更惊人,或是能够与雾气散开后,阳光洒落在大河上的金光粼粼相媲美,蜡烛的光也不如月光与星光柔和,昂贵的没药与檀香让他们更加怀念自己的皮毛与帐篷。
等到国王与王后跳过了舞,又与蒙特斯潘夫人跳了一首小步舞,就有人走到“牛角”身边,低声嘱咐他应该向蒙特斯潘夫人提出邀请,之前已经学过了如何跳舞——并不比学习如何使用火枪更难——的“牛角”立即站起来,来到蒙特斯潘夫人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