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微信上黎沁发过来的表情包,孟白笑了笑,收起手机。而后他抬起头,看向坐在自己对面的甘微道:“怎么样,微微姐,对咱们合作协议的条款还有什么问题吗?”
自从上次和乐时网初步达成合作意向之后,孟白这几天也没有闲着。
他一边在着手把此前的文学剧本改为台词剧本,另一边也一直在和乐时网这边对接,不断商讨具体的合作协议条款。
原本作为独立编剧,而且还是没什么资历和名气的新人独立编剧,孟白在收益分成这些条件上是没有什么话语权的,能拿一笔编剧费、一笔版权费就已经很不错了。
运气好点的,能加一个播放量数据的阶梯奖励就已经算是极大的收获了,哪还敢提什么分成。
但孟白不一样。
仰仗于“剧本版权”“专业团队制作”和“知名演员加盟”这三张牌,他在这个网剧项目里并不只是一个编剧,反而更多是类似于制作方的身份。
投资、制作(出品)、平台,一部剧最重要的三個重要组成单位。孟白现在代表着其中之一,自然是有资格和乐时网谈一谈收益分成了。
当然了,作为金主和播出平台的乐时网肯定还是要占大头的。
双方这几天一直在针对合作协议的各个方面进行商谈,孟白也顶着乐时网影视部门的“群起而攻”,最终争取到了一个不错的结果。
按照协议,孟白将《灵魂摆渡》这个项目的网剧版权授权给乐时网独家播出,同时后续的续集及其他形式的影视开发——例如小说、大电影、舞台剧等——乐时网也都享有优先权。
顺带一提,在剧本授权这里,孟白玩了一个业内常用的“小花招”。
孟白注册了两家影视工作室,一个叫“弧光文化”,另一个叫“弧光影视”。之后,他把剧本的版权转移到“弧光文化”,然后再授权给“弧光影视”使用。而之后和乐时网之间的所有合约,全都是以“弧光影视”的名义签订的。
这算是国内外内容创作者们通用的一种手段,通过两家公司的“嵌套式”运行,可以最大限度上保证自己的作品版权在自己手里。避免在后续的合作中,被强势资方或者“外来者”给吃掉。
其实对于现在的孟白来说,这套手段有点多余。操作起来比较繁琐,还要额外承担一些企业运营的税务。
不过,人总是要有一些高层次理想的,孟白心中也多少会有些“万一以后做大做强了呢”之类的想法。
所以与其到那个时候再去梳理这些版权的麻烦,倒不如从一开始就做一个“心机boy”。
回到孟白和乐时网的协议上,在收益分成方面,作为制作方的弧光影视可以拿到整个剧集播出期间综合收益的26%。
所谓“综合收益”,就是包括了广告份额、会员收入、网站流量等在内的所有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