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阅小说>都市>太古原初 > 104章 可惜...可惜你个头!
    “他...那臭小子叫夜魅,长的丑不说,性格还坏到不行!”男人噘嘴怒骂,有着满腹委屈发泄。

    在外,他可是好不留馀地的吐槽好友,是真正的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黑他。但要是有人说了夜魅的不是,他绝对会第一个跳出来批评。

    保持着我能黑我的挚友,但你不行,你敢这麽做我就黑你到死的想法。

    两人可说是朋友间的不断相爱相杀,没变成死对头也是因为仇还没报完,和双方拥有的把柄太多了。

    芙蓉一怔,这名字她熟啊!都一起生活了进四月,耳边听到都快起萤子了。

    再仔细看看眼前这男人的脸,英俊挺拔,气度潇洒,一头淡墨色短发,一双看起来极具个性的绿紫瞳眸。

    再加上强劲的实力,联想到曾经听过的事迹...这人不就是夜魅口中的挚友,墨...什麽来着?

    “你...是不是叫墨尚?”芙蓉不敢肯定的问着,语气小心,声量更是小声。

    “喔!大爷我的名声那麽响亮的?外界的人都在流传我的英姿了!”墨殇耳背没听清楚,但是内心的膨胀盖过了一切...

    芙蓉一惊,还以为说错了要被责骂,却没想到混乱蒙中了。

    她讪笑,随即跟着附和,照这样看来,说不定能让对方带她找到同伴,一路护送到中域也不是没可能。

    两人聊在一块,各自得知对方的来历後,墨殇也更加的亲近芙蓉。

    怎麽说也是兄弟家乡的村民,那便帮忙照顾下。

    而後他们气氛融洽的吃完一整头羊,腹中传来阵阵暖意,筋骨内的酸痛正一一去除,可见其品种的不凡。

    “歇息片刻後,我就带妳去找同夥。”墨殇很是温暖,平易近人。

    他正在处理赤皇蛾,虽然只有三寸,但是麻雀虽小丶五脏俱全,该有的一个不少,还珍贵的无价。

    将血液倒进一个透明宝瓶中,从外头可见其血中泛金,属实是纯血种,更是其中的王者,可惜在年少时遇上了墨殇,否则未来的发展将无法估计。

    赤皇蛾被誉为妖兽中的仙药,一身都可炼丹,亦可铸造成兵器法宝。

    若是强大的纯血种,指不定能让其他妖兽血脉升华,兵器威力提升数个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