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尔摩大学的礼堂内,一片喧嚣。
休斯顿入神的望着攒动的人头,表情有些迷醉。
宣讲已经结束了,观众们却迟迟不愿离开,这样的场景,由不得休斯顿遐想连篇。
“你是觉得自己成功了吗?”安德森一直注意着他,此时按捺不住,干脆走过来挑衅起来。
直来直去的做法在学者中不多见,在北欧人中却是常见。
休斯顿不以为意的看安德森一眼,道:“你此前见人宣读论文,有多少次是结束了以后,还能逗留这么多人的?”
“留的人多,不见得如何。像是媒体,看起来多,要走的时候,也走的快。”安德森淡然道:“你别看有许多记者在场,他们都是为刑事案件来的,不是为了了解pcr而来的。”
“所以呢?”休斯顿的声音高了半个调儿,不屑的看看安德森,道:“不都是来报导杨锐的吗?”
安德森的眼角抽动了两下。
瑞典是一个人口与香港差不多的国家,当然,它的国土面积是比香港大得多的,但是,就新闻版图来说,人口才是最终的决定要素。
如果有几十家媒体争相报道的话,那真的就是人尽皆知的消息了。
换言之,所有诺贝尔奖评选委员会的成员,都将对杨锐横加注意。
对于安德森和休斯顿这样的学者来说,行西伦之故事,到这一步已经完成一半以上了。
诺奖毕竟是要评选出来的,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实在不高。
换言之,休斯顿费尽心思筹办的单独的当众宣读论文,已是大获全胜。
如果将诺贝尔奖获得者比作演艺界的明星,休斯顿和安德森等人,就相当于是明星经纪人。举办了高水平的活动,推动了明星的名气,就是经纪人令人瞩目的成就了。
进一步的讲,当经纪人与经纪人旗下的明星都具有了高水平的影响力的时候,双方对诺贝尔奖事务的影响力也就大大增加了。
“若要评诺贝尔奖,还是得学者们来评。”安德森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休斯顿却是笑笑,道:“学者们不都是在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