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云很忙。
大早晨起床就开始酿造酒水,而且还给这十万两订单的酒水,起了一个非常响亮的名字。
没错!
就叫“十万两”。
周芷若起床后就去送两个师妹了,说是害怕她们遇到山贼。
襄阳城离杏花镇不过两个时辰的路程,现在还是白天,苏云觉得怕遇到山贼只是个借口。
这妮子实则是旷工出去玩了。
相处几天下来,苏云觉得一开始清丽脱俗的周芷若,现在就像是换了一个人。
东方不败倒是悠闲,指挥着武松帮着她在后院收拾屋子。
说什么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是客栈的员工,就要有个员工的态度。
苏云觉得她似乎是想永久性的住下来。
这可了不得,你东方不败好歹也是个反派人物,万一哪一天仇家上门找来,你修为高跑得快,自己不就惨了吗?
没一个省心的,苏云看了看在水井旁卖力挑水的武松,露出一丝满意。
还是这孩子好,除了能吃这个缺点之外,能吃苦能干活。
自从昨天武松说了不走之后,东方不败就让他住到了杏花客栈内,说是方便教授武学。
苏云倒是没什么意见,后院里的空房间很多,而且平时有个客人,武松也能充当个跑堂的小二。
反正这年代也没啥雇佣童工之类的法律。
十万两苏云酿出了一百坛,又把客栈里招待客人的酒水,重做了一遍。
喝惯了自己酿造的美酒,苏云觉得以前客栈里的那些酒水,连狗都不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