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欢没有做生意的头脑,她只是有个小技能。
能有计划有条理的做这一切事辛苦操劳的还是粑粑麻麻,他们怎么能把功劳都算在她一个人头上呢?
“咱们还会继续努力的!
我现在对未来充满了干劲儿!”池浩城双眼熠熠生辉,丝毫不见当初瘫痪在床的颓靡,如同换了个人似的,精神焕发,他攥起拳头,“等咱们再多赚一点钱,咱们一家就搬到镇上去,买镇上的房子。
也让孩子们在镇上读书。”
“去镇上?可是……这里是咱们祖祖代代的基业啊。”林凤仙在思想上还是个守旧的女人,她有些不舍得。
“人往高处走,咱们不可能一辈子都只呆在一个小山村里,咱们得见见世面吧。
不说别的,这镇上看病,读书,这些条件都比村里要好。
带着孩子去镇上上学,那跟在村里,完全是不一样的啊!只有越往上走,才能越有出息。”
池浩城没读过什么书,说不出什么励志的鸡汤来,但说的话却很实在中肯。
“那咱们的现在的房子跟地……”
“咱们租出去就行。还能收租金呢。”池浩城乐呵呵的。
“那好吧,都听你的。”
“不光是去镇上,我现在开始幻想着,要是咱们以后赚了大钱,可以去城里买房啊。
你看啊,现在咱们在南山村,以后赚了钱,咱们就去青云镇,再多赚钱,就去青城。
要是以后啊……咱们能发财,那咱们就去这天子脚下,去京市买房买车,扎根。”
“京市……那可是古代皇帝住的地方啊。”林凤仙想都不敢想。
她知道丈夫一腔热血也不好去坏了他的兴致,林凤仙心里要求不高,以后日子混的好一点,能吃饱饭,顿顿吃上肉,几个孩子有书念,不用再穿补丁衣服,那她就满足了。
“嗯,我现在啊,就觉得,这人只要活着,一切都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