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墨柒和余生一起去湖东边附近的林子里找能吃的动物了。
这个时间段,活跃的动物也挺少的,昼间活跃的动物已经开始找地方休息,昼伏夜出的动物又还没有出来,余生有点担心他们会不会沦落到饿肚子的地步。
果然,林子外围挺安静的,小型的诸如野兔野鸡之类的猎物都没见到,更不用说能让两个人吃饱的中型或者大型猎物了。
“换个方向吧,去南边那大片草里看看。”盐湖南边不是林子,而是茂密的草场,草深的地方能有半人高。
余生提出这个建议不是没理由的,食草动物夜宿大多喜欢宿在草丛里,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它们群居的习惯,万一惹到脾气爆一点的诸如野牛之类的,犯起横来一群单挑你一个,就不太好办了。
好在他们运气不错,余生和墨柒在草场里,发现了一群准备休息的绵羊。绵羊这种动物,还算常见,各种地方都有分布。头部短小,身体圆润,毛发旺盛,雄性绵羊会有盘状的角,是一种经济价值很高的动物,肉可以吃,羊毛和羊绒还能做各种毛制品。
看着这白花花肥嘟嘟的羊群,余生又开始意动了,绵羊性格温顺,还有令人唏嘘不已的习性——当捕猎者出现时,羊群会四散而逃,而一旦捕猎者捕获了猎物,羊群就会安心下来,放慢脚步悠哉悠哉地吃草。
这种行为挺没有人性,哦不羊性的,但是羊的天性如此,这也是它们的天敌们常利用的地方。
看到余生眼睛发光地盯着羊群,目光尤其流连在小羊羔们身上,墨柒领悟道:“又想养?我去抓几只。”
眼见墨柒就要从他俩潜伏观察羊群的地方一跃而出,余生赶紧揪住他:“今天就算了,等我们找到赤殊要回部落的时候再抓吧,不然还得喂羊羔还得听它们闹,多麻烦。先抓今晚要吃的吧。”
于是墨柒去抓了一头强壮的母羊回来,自打来了原始兽星,经常需要捕猎,墨柒已经摸索出了经验。同一类动物,雌性的会比雄性的要好吃一点,雄性动物的肉会稍微偏腥一些。余生说过公野猪骟掉了腥味会比较轻,不知道是不是也适用于别的动物。
余生就在一旁,看了墨柒抓羊的全过程。果然跟他过去在《动物世界》里看的一样,大号黑猫跃出去时,羊群四散奔逃,而当墨柒的利爪牢牢按住那只母羊后,它们觉得捕猎者有了猎物,不会再去伤害它们,就再次慢悠悠地聚集到一起,准备开始休息。
“这习性真好啊,到时候羊羔应该很好抓,不会像上次抓猪那样,还得先把母野猪控制住。”余生对这群绵羊越看越顺眼,感觉未来自家部落的山上应该能白花花的羊群满山跑了。
墨柒把母羊处理干净,余生取了羊排的部分,做了道红焖羊排,当然出门在外条件有限,是简化过的,剩下的那部分羊肉余生全烤了。墨柒不挑食,只要是余生做的,除了粉果糊糊,他都喜欢吃,所以余生就随意发挥了。
自从在部落里种上了稻子,余生就必须得顿顿有饭,蓝星华国人的习惯如此,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没有米饭,哪怕肚子吃饱了,脑子都是觉得饿的。所以他还是蒸了一锅米饭。
红焖羊排的汤汁浸泡着米饭,米香肉香混杂在一起,米饭化解了肉的油腻,肉汁增添了米饭的滋味,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余生吃得香甜,墨柒也不甘示弱,大口扒饭。
墨柒刚来原始兽星时最喜欢吃余生做的肉,觉得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比肉好吃的东西,有时候还非常不理解余生喜欢在肉里面加些蔬菜或者粉果之类的乱七八糟的东西。现在他的饮食习惯也被余生同化了一部分,觉得吃肉时配上米饭,滋味会更好。
几口肉一口饭,肉香和米香充斥在口腔里,激发每一个味蕾,比单纯地吃肉带劲多了。
今天墨柒消耗的能量比较多,为了补充能量防止后面有什么突发情况导致能量不足,干饭干得格外快,添饭添了好几次不说,余生怕他不够吃烤的烤肉也全吃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