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珠气得胸脯上下起伏,心一横,撩开帘子走了出去,世人都说太子殿下年少有为、明察秋毫,可背地里的行径,实在令她无法恭维。

    皓月当空,秋意寒。禁军侍卫围坐篝火前,炙烤全羊,香味飘拂。有侍卫喊住掌珠,“小兄弟,过来吃点。”

    掌珠摇摇头,越过热闹的人群,独自走在萋萋草地,思绪缥缈。

    她知自己长了一副好皮囊,用孙寡妇的话说“天生狐媚相,勾魂摄魄”,萧砚夕缠上她,定是因为相貌,但朝夕相处,再美的皮囊,都会被厌腻。人若没点本事,在森森皇宫,如何立足?

    皇宫之于她,太过遥远。她也不想往后余生在宫中度日,和一群娇花争夺宠爱。何况,萧砚夕怎会给她丁点宠爱?

    她虽涉世未深,人单纯,但并不傻,跟了萧砚夕,不会被亏待,但也不会被善待。萧砚夕能给予她的,除了锦衣玉食,再无其他。

    而她,若是答应了他,也并非因那锦衣玉食,她想要的,是梦里的崽崽。

    不远处,凌霜打马而来,瞧见草地上有个孤零零的身影,略一眨眸,勒住马匹。

    侍卫上前接过马鞭,恭敬地问:“凌大人怎么来了?”

    凌霜瞧着女扮男装的掌珠,讷讷问道:“那是谁家的仆人?”

    “是宋少卿的书童。”

    凌霜没多留意,问了萧砚夕的大帐,径自走了过去,却被门侍挡在门外,“凌大人,殿下在沐浴,不准他人打扰。”

    凌霜懂得分寸,点点头,退到一旁等候。

    深秋天寒,门侍一个大男人都觉得冷,何况一个女子。

    “要不,大人先去别的帐篷歇歇脚,等殿下沐浴后,小人去知会你?”

    “不必。”凌霜耐心等待。

    门侍不得不佩服眼前的女子。无论什么情况,她永远跟随在殿下身后。哪怕是狩猎,不必太拘礼,照例过来请安。

    十七八的年纪,有这等眼力见,前途无量啊。

    稍许,掌珠溜达回来,有些魂不守舍,在凌霜差异的目光下,没经通传直接进了大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