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晚上,三区。
一行人从宋家的车上下来,不约而同地为眼前的新奇景象失神片刻。香车美人,华灯美酒,实在是迷人眼。
“走吧。”今天没人穿校服,但她们毕竟还是十几岁的少年,也没人做过于张扬的打扮,除了一身摇滚风的宋寒和穿着露脐装的言书,言书还被骆时音强行套上了自己的外套。
炽荒的招牌不大,但够吸引眼球。穿过通道,音浪震天而来的同时,她们也看见了里面的人群,人们疯狂地对着舞台欢呼,每个人的眼里都带着几分狂野,这里昏暗的灯光和震天的乐声好像给了他们勇气,让他们能够肆无忌惮的放大自己的情绪,抛去平日里的伪装,暴露最真实的自己。这样的氛围,让陆简声本能地感到危险,但更多的,是刺激。
宋寒带着他们到二楼预留好的位置,这里能清晰地看见不远处的舞台,是看演出最好的地方。
来时挺挤的,坐下时陆简声才发现庄逢一直抓着自己的手腕,现在都没松开。她一向不习惯别人的触碰,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居然对庄逢的靠近到了无法察觉的地步。
宋寒大喇喇地坐下,“喝点什么?”
她们不能喝酒,酒吧里的饮料又不多,最后宋寒让人送了点水果零食过来。
“都是小寒的朋友?”服务员端着饮料和水果过来,后面跟着一个留着及肩发的男人。
“金柯,我妈乐队的键盘手,兼酒吧主管。”
几人问了好,金柯道:“好好玩,账记在宋寒账上。”宋寒不以为意,他又问宋寒:“一会下去玩玩吗,提前给你留位置。”
“再看吧。”宋寒说。
“行。”
“宋寒学姐,你要去玩什么啊?”言书问。明明挺正常的问题,在这种地方问出来就显得非常不正经。
“乐队。”宋寒白她一眼,“都到这了,就别叫学姐了,听着怪奇怪的,叫我名字就行。”
“哦。你还玩乐队?玩哪个乐器啊,感觉玩乐队的都好帅。”
骆时音不动声色地看了她一眼。宋寒瞟见,嘴角扬起一抹玩味的笑,暧昧道:“最帅的那个。”
言书眼睛一亮:“贝斯吗?”
宋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