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大君的神来一笔之前,抓人判人全是司寇和地方官的事,司法的诞生相当于抢了司寇与地方官的一部分权力,不是分饼的那种抢,而是司寇与地方官都失去了判人罪行的权力,只剩下抓人的权力。
若非国君封地的贵族在那之前不是被大君给杀了就是被踢走了,司法一职的设立足以让这位年幼而富有野心的国君暴毙。
宗子及其从属都被送去了司法官署,然而对方是贵族,上任也不过一年的司法并未审过贵族,过去也没有贵族被庶人审判定罪的例子。
某种意义上,只要不是背叛帝国,贵族不管干了什么都不叫犯罪。
司法也不知该如何审,不得不向虞求助。
虞非常明确的手书:依刑律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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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律是大君让人集思广益制定的刑罚定罪标准,初时只有百余条,但一直都在增加,其中便有关于贵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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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找麻烦该怎么量刑定罪的部分,是大君亲自制定的。
大君的性情量刑标准自然也是简单粗暴的,要么弄死要么弄残,亦或是让人死都不能安宁。
这回也不例外,主犯从犯全部斩首,然后在封地的边境道路两边用枪扎一排行道“树”,犯人的首级扎在枪尖上享受风吹日晒与过往商旅的注目。
人族崇尚事死如事生,这量刑完全属于典型的让人死了都不能安息的残暴条款。
虞曾经觉得大君太过狠辣,死都不肯让人好好死,完全践踏了贵族的尊严。
哪怕是犯罪当死,贵族也不应像普通氓庶一般砍头,应该给予贵族应得的体面,允其体面的自刎,然而大君是个不走寻常路的,她不喜欢给人留面子,觉得既然做了就应该做好承担后果的准备,包括死都不能安息。
虞如今深表赞同。
残酷的刑罚不一定是因为狠辣,也可能是因为仁慈。
只有出头鸟的下场足够惨,惨到让所有人引以为戒才能杜绝经四十五丘的事没完没了的上演。